不離譜阿~前例很多~像是奧運金牌然後打色情電話被騙三百萬
還有很多台灣之光,像是婚外情被無尾熊吸乾的大樹投手..
整批的職棒跟人跑趴交陪,然後打放水球...
其實我一直覺得,那是他們的職業,職業運動選手有什麼光不光的
每次拿獎牌就要國家補助、要企業贊助
企業贊助打廣 X 告這算是勞務所得還OK,為什麼要國家補助,自己選擇的職業阿
當研發工程師,拿XX發明獎為什麼沒人說應該國家補助,從小培育?
平平比賽拿獎金也是自己拿回去用,不是上繳國家,
當工程師的至少工作薪水有繳稅,運動選手大部分獎金都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