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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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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lqz
不離譜阿~前例很多~像是奧運金牌然後打色情電話被騙三百萬

還有很多台灣之光,像是婚外情被無尾熊吸乾的大樹投手..

整批的職棒跟人跑趴交陪,然後打放水球...


其實我一直覺得,那是他們的職業,職業運動選手有什麼光不光的

每次拿獎牌就要國家補助、要企業贊助

企業贊助打廣 X 告這算是勞務所得還OK,為什麼要國家補助,自己選擇的職業阿

當研發工程師,拿XX發明獎為什麼沒人說應該國家補助,從小培育?

平平比賽拿獎金也是自己拿回去用,不是上繳國家,

當工程師的至少工作薪水有繳稅,運動選手大部分獎金都免稅...


私生活怎麼亂,也不能比賽睡過頭,這已經沒資格作為一個運動員,加上他曾是世界排名第一

運動生涯有起有落,玩到睡過頭是很少見

職業運動員本來就是代表個人,跟國家無關,是我們媒體動輒用"台灣之光"來容易
舊 2015-07-02, 01:55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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