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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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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引用:
作者sclee
這一項新制,在台灣沒有人在意,也沒什麼爭議性在立院修法過關

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小事,很難想像在美國,有兩個州要用公投來決定,結果食品商勝出,基改食物強制標示法不過



他們如果像我們連環爆食安問題,應該也高票通過。
舊 2015-07-01, 11:20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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