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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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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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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65v
這活動本身就滿可笑的
台灣是言論自由的國家
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力(利?)
反政府 反(不公不義)法律 反官員 反民代這類對抗權力者的活動還可以理解
搞不懂為什麼要去反他人的理念(廢死)?
即使是顧人怨的廢盟也不是什麼權力團體或機構甚至毫無群眾號召力
然後她們主張廢死還會收到人身安全上的恐嚇威脅
網路酸民發言靠北的人那麼多也都沒人說要強姦殺害她或他家人
平時嘴巴講"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用生命捍衛你說話的權力"
實際上一遇到意見不同的本性就露出來非要戰的你死我活甚至恐嚇別人不准發言
台灣離自由國家還是有段路要走....你在這國家仍不能自由的表達自己的意見


嗯……您不覺得自己的話陷入自我矛盾了嗎?……

言論自由還有限定方向的?……這。當然現實還是有一般限定,但限定在法徑、政治方向的還是頭一次聽聞。

好吧,依照您的定義,那廢死論者不是早就將手伸向司法體制,干擾司法原有的運行了嗎。

推動修法這我同意,干擾司法這又是那樁。其實很多反廢死的人最不爽的就是這一點。

然後廢死論者可以說話,反廢死的卻不行,你不覺得這種標準有點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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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5-07-01, 05:5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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