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0621/21412590
男女同居2周,
法官竟然認為不算通姦。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林姓包租婆去年初和丈夫吵架後離家,丈夫意外從出租套房的走道監視器,發現錄下妻子穿細肩帶睡衣,自顏姓男房客房間走出,妻坦承和顏男同居嘿咻,讓丈夫怒告2人通姦。
沒想到2人出庭時堅稱,同居雖然有兩周,但是「女睡床男睡地板」否認有嘿咻,雖說法離奇,但
檢方考量全案欠缺體液DNA等性行為鐵證,日前仍予
不起訴。(葉國吏/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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