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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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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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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dadi23
我48單身啦!死了就死了還管他屍體發臭沒人管甚麼的!就給它爛,反正我父母都走了也盡到責任(只是沒能傳煙火!),剩下一個人的日子就一天過一天,能快死就快死,反正人生也沒其他意義!如果我60時還沒死,就找個方法自我了斷!(這是我的目標,版主別學!)


不好意思,等到你59歲時,可不可以先把你名下有價值的東西過戶給我?
我是很認真,麻煩你了。
 
舊 2015-06-20, 05:32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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