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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JXL
因為大人也需要"教育"

我還是鼓勵引進鞭刑

小孩犯法, 大人代替去鞭刑, 這樣就不會有把小孩扔著自由發展的怪獸家長了
小時候不教好, 大人就耐著點準備被鞭到小孩滿十八或二十歲

例如:小孩未滿十八歲騎機車,家長就拖去打
這樣就不會有家長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保證每個教孩子都戰戰兢兢的



這擺明叫人笨、叫改的家長先挨

因為他們才造成一堆屁孩

愛的教育是沒錯

錯在沒有適當的懲罰

加上那兩個團體的恐龍家長溺寵

感覺不會通過

通過才有鬼
舊 2015-06-14, 08:31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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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