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3578098
.....西方國家由於道德教育水平都已到相當高的境界,別人有條件可以廢死是因為絕大多數人都奉公守法極少有故意違法亂紀的現象,閣下所說的那些國家跟我們自己或是對岸有這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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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的論述偏向一邊,沒有完整。
因為廢死論的重要依據是,某些國家廢死後殺人率反而下降。這是一個事實。
個人想要表達的意見是,殺人率與犯罪率跟其他因素有關,與有無死刑並無相關。
死刑是否存在,與前面網友的意見類似。法律是一種[社會契約],法律規範個人與群體的權利義務。有無死刑是社會意志或社會共識的展現。
廢死當成一種宗教,個人並無意見。但以宗教治國,或依宗教律法來治國,個人並不贊同。
實務上,判死刑的已經很少了。但若是罪證確鑿,國家不應怠惰,不執行法律,否則大家反而不將法律當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