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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驚醒夢中人........廢死的都是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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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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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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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123
有關係 ....
1. 仇恨罪惡一直是法律的踏階石與絆腳石 . 因其將可能包裝成秩序倫理的外在出現 (如鄉民的正義)
寬懷罪惡亦與之相同
2. 法律有濃厚的契約性質 . 契約者是社會的所有人 . 包括你我 . 罪犯 . 受害家屬
不論有無親身立過契約(出生前) . 無論願不願意 . 無論認不認識任何社會契約者
我覺得應該這麼說,對於非告訴乃論案件(俗稱公訴罪),司法不會因為家屬原諒與否選擇是否發動刑罰或據以決定刑罰的程度。
http://pcd.judicial.gov.tw/?struID=...6&contentID=275
台灣判處死刑的比率不太高(世界各國大部分都這樣),在那些沒有被判處死刑的案件中,被害者家屬未必沒有想讓犯人死的心,但是司法系統不會因此改判,因為要考量的因素並非這些。
http://tw.on.cc/tw/bkn/cnt/news/201..._04011_001.html
順帶一提,有些比較腦補的說法是沒有償命會造成社會動亂,若是如此,那97.7%(請見上面連結)沒有判處死刑的比率已經足以做到了,不過實際上的情形似乎不是如此。
2015-06-14, 09:07 AM #
56
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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