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說這是否冤案或是罪有應得
1 ) 法官不是查案人員, 他只是個法律裁判人員, 只能就手上的證據去判案, 如果手上證據有問題, 判決就會出錯, 更不要說是否官官相護
2 ) 證據因年代關係, 保存的不好, 有破損或情況不良, 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完全不見了就是另一回事了
3 ) 就像當年柏楊說過的, 將一個人交到中國的偵辦人員手中兩天, 到他承認岳飛是他殺的也是可以的
下面連結是最近在對岸很紅的一件死刑冤案
http://bbs.tianya.cn/post-free-5078229-1.shtml
官方定調不是冤案, 因為河北高院認為犯人聶樹斌被槍斃時未喊冤
而且當年辦案人員現在身居高位, 所以聽證會還沒有開始前, 官方法律專家已出來喊話這不是冤案
有趣的是疑犯被槍決十年後, 有人出來承認自己才是殺人真凶, 而且說的出當時犯案的一切詳細情況, 比偵辦人員查到的更詳細更準確, 但法庭反而判定他是胡說
更有趣的一點是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