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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d61s 就問題的性質來說是私人企業內部財務糾紛而已,比這還髒的公司滿街都是也不會被抓出來罵,反正那是你們股東間跟員工間的私事,
 只是本案當事人身分特殊,牽涉到政治,A一塊錢都會被頭條處理
 
 反正現在這社會就是這樣,媒體跟婉君都已經槍上膛了,就是非把人打成蜂窩不然子彈收回去很嘔,怎麼樣都要說成是"為了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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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 作者d61s 所以你承認你是媒體婉君喔?沒跟著你一起罵,你就開始用嘲諷用腦補的喔?
 那我知道你要表達什麼了,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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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上述黃字部分先是不引言的影射,如果後續別人引言回你文章,
就變成是「自己承認」了,你真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