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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w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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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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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oneerELITE
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
要給她一半財產(當時價值上億)及負擔2個小孩讀書及生活費用做為離婚條件
這一行是編故事 實際上根本沒這回事 只是講起這故事來 心裡會好過點
這樣一來 就全部都通了

個人倒不這麼想
從另一個角度想:只要不離婚,妳(情婦)永遠不能拜男方祖先,妳永遠是一個妾,妳永遠在法理情都低我一截,家族聚會時,妳永遠無法正式出席,兒子女兒結婚,只要妻子出席,妳敢坐在主婚人的大位上?就算死了,入祖祀的也不會是妳
可笑嗎?試著站在妻子的立場,給了青春,給了感情,甚至給了財產,然後被一個年輕貌美的人來割稻尾?性情剛烈點的女人嚥不下這口氣,妳可以得到男人的心,但是妳永遠得不到名分

現在是沒這規矩了,以前不管再多得力,再多得寵,沒有正妻的特許(通常是自己兒子考取功名)側室可以穿桃紅粉紅等色衣裙就是永遠不准穿正紅(大紅)衣裙,沒有特許,正妻在坐,側室不能坐,連旌封都沒妳的分(不過雍正倒是搞過一次)

我想,這應該可以解釋油魚哥的疑問吧,順帶一提,侯主播的母親迄今仍無法正位中宮,據哇哇挖所說,也是女方不離,猜測原因應該差不多一樣....
舊 2015-06-10, 01:08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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