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南千秋
廢死老是拿冤案來說嘴,那像鄭捷這種"完全沒有冤案可能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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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覺得冤案也是一開始大家以為"完全沒有冤案可能"啊...基本上是一個『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的論調,總之就是可以自己講得很爽,別人又無法證明他錯,他們就能一直loop
制定法律要「法理情」,可是他們偏要硬用「情理法」來質問你,如果有一天你家人被判死刑你能顧全大局嗎....
莫名其妙,制定法律是給大眾遵守的,要追求對你公平也對我公平的世界觀,又不是給立法者一個人用的,
如果人人都用私心跟人情在制定法律,那根本別玩了,誰不知道「法理情情理法」,可是大家都搞得清楚優先順序,有些人卻不斷偷換概念
引用:
作者hoba
可以參考挪威殺人魔模式,送去渡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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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國有別國的本錢去決定怎麼對待殘暴殺人的重犯,他們要用納稅錢建一個獨立小島讓這些重刑犯永久與世隔絕安享天年也OK
但台灣有台灣的問題,很顯然的台灣沒有這種本錢,多數國民也不支持,就像最近的校園圍牆要降低要拉高都要有配套,那麼要問的是廢死的配套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