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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l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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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
引用:
作者cmwang
很多人的邏輯蠻混亂的,平時對司法嗤之以鼻,偏偏對死刑判決奉為圭臬,鵝不對判決品質作評論,但是良好的判決品質是要以嚴謹的蒐證為基礎的,很多第一線執法者不管是有心或是無意,對蒐證實在不夠謹慎,像鵝前一陣子在無線電聽到勤務指揮中心要員警先到某個醫院通報到院前死亡的現場(地點是住家,所以應該不是交通事故 ),之後再到醫院瞭解狀況,照說醫院會主動通報應該不會是正常死亡,所以至少要先保留現場,不過員警到場後回報說現場無人,請示可不可以直接到醫院,然後就被勤務指揮中心K了----醫院那邊也沒啥好急了,放著現場不顧,如果有人破壞現場,萬一須要蒐證時還能找到些啥啊....

其實也不能說是邏輯混亂,而是因為除了司法,也沒有別的選擇(總不可能開放私刑啊)
因為是唯一選項,所以一定會被檢視、被要求
事實上有些判決也真的恐龍
舊 2015-06-07, 02:0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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