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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引用:
作者arbu
這句話有語病的嫌疑....

之前公司有些小弟弟不爽做了就跟主管說他要走人了.
然後規定兩個禮拜後才能離職他卻五天後要去新公司上班, 那規定你看不懂也沒關係, 可是離職手續都沒辦完你去新公司怎麼報到... 真讓人無言~


公司還有人是直接消失的,過了幾天後才由人資補辦離職手續
舊 2015-06-07, 01:10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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