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eoluss
口口聲聲說有教化之可能,但從不先真的勸犯人真心懺悔
(至少這6個槍斃的沒一個悔悟)
而是先想盡辦法讓殺人犯逃避制裁
這群人的手段...
該怎麼說呢...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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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冤獄而嚴謹的調查真相,我百分百同意。
但一再的想辦法讓十惡不赦之徒脫罪,以致他們可以繼續存活;最有可能的講法就是:「為他們(肺死聯盟的人本身)往後殺人不致被叛死刑」鋪路。
其他的,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何理由那樣積極奔走......
不錯,江國慶是冤枉,這責任在「均方」的調查體系嚴重瑕疵,但這不表示我們不需要司法來刑度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