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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welive
因為這次執行死刑是因發生殺童事件,民怨太大,而不是判決死刑後就執行槍決,我們可以說,死囚是被法務部長隨機殺死的嗎?
判決死刑後就執行…廢死聯盟還是可以說,囚犯是被法官殺死的…
引用:
作者mousearcher
幫你加註幾條
1.住水牢(永不見天日)
2.一天早晚兩餐廚餘就夠了
3.每天早中晚各抽十鞭(新加坡鞭刑那種)
4.只能住單人半坪牢房(附上一條麻繩)
5.不可就醫看診

如果還能達成以上達件的話,我想或許可以免強同意。
看起來以為是給那個餵全台灣人餿水的…活著的條件耶?!
而且現在好像還安全脫罪了?!
舊 2015-06-06, 09:45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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