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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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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5
引用:
作者Earstorm-2
這7-11的事情其實真的沒什麼, 超級好解決的, 從此以後訓練師工作中掛牌.

遇到阻擾就請開宗明義但口氣平和地說明法規以及在執行中的任務所需的待遇.

1. 能夠辨識其身分.
2. 讓人抓重點, 了解法規.

問題就解決了, 我看那篇PO文, 店員也只是依照大多數人的觀感去反應.
但訓練師的回應非常尖銳, 又不做足夠的"職業"說明! 扯導盲犬乾淨與否, 乖不乖.

但是!
導盲犬有其職責地位, 乾淨與否(下雨天進來?) 就是要放行! 法律保障其權利!
就這麼簡單, 一個專業的訓練師卻沒有最應該有的觀念, 抓不到重點!

你要知道行政罰沒有因為你不知道法條而不罰,照當事人的說法他有證件,狗也有背心,店長也明知那是導盲犬,這歧視就以符合條件了,況且就算你不暸解法條,也不承立你無觸犯行政罰法的要件
這歧視導盲犬在台灣也不是第一次,相關教育新聞也撥過,就是有人要硬凹,實在不懂這樣是很好玩嗎?
     
      
舊 2015-06-05, 07:19 A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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