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sutl
因為檢察官跟法官天天在法院上班,所以無法理解上法院是一項擾民的行為
說得太傳神了…可惜沒有讚可按…
這不是恐龍, 什麼才是恐龍?!
引用:
作者我部悍將刘刕
引用:
司改會指出,「吳春宏」沒債權事實卻聲請支付命令上百件,至少4度被高雄及新北地院判刑,從判決得知他利用重利集團取得空白借據、支票,再以不法管道收集來的個資,向商號、小吃店隨機聲請寄發支付命令,就算對方已聲明異議,他還會不斷重複聲請,直到騙成功。
這樣地院仍執意要執行?! 還不算詐欺共犯?!
 
舊 2015-06-04, 10:03 AM #1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stri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