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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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我愛麥噹噹噹
小弟的想法 不管有幾家 公不公布技術
都不應該用"公家"的資源去推廣"私人"的東西
這不是官商勾結 甚麼是官商勾結?
公家的資源哪裡而來? 老百姓的血汗
要嘛是獲得的利潤歸公
前幾樓有大大說得好
除非是政府為主導
不然為啥要用老百姓的血汗幫財團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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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
有付租金就能啊
現場一切開銷要自已負責就能啊
不然像那些路跑啊、演唱會啊、國際交流賽啊
很多都是私人企業搞活動
政府提供公共場地
只要有付租金,自已負責開銷
為什麼不能?
除了那種不肯投資又想撿現成的其他電機車廠
有誰損失了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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