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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引用:
作者milkcar
1.希望不要用"就醫"這名詞
每個人都有脆弱的時候
但不代表那時我有病

2.據報導
兇嫌家人也覺他不太正常
想找他回來看顧
但兇嫌跑了
這時兇嫌家人能找那個單位幫忙?
所以我說政府跟本沒管事前防範
在兇嫌犯下大錯前拉他一把
現在犯下殺人重罪
怎麼救?


台灣人就是把去精神科或心理諮商所,是件很嚴重的事
人就是有不如意的事...
沒有朋友,家人又不容易溝通時,去那找個人聊聊不是很好 ?

廢死常以在犯罪前輔導..來說嘴
政府又不是 24小時有眼線知道有問題...
況且以現行法律 ..根本不能限制他人行動自由
除非病到要強制就醫...往往就是動手傷人時


另他是否精神有問題? 還是以虐殺為樂 ?
舊 2015-06-03, 12:35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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