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9607
昨天看到一個觀點,分享一下…
在已廢死國家…
當歹徒意圖殺人或正在造成傷亡時,可以「預防性」的終結他,來保護民眾…這時不牽涉到廢不廢死…
可是如果沒「終結」成功或是歹徒棄械投降…
這時變成反過來 法律要保障他不死…
也就是說…
對國家來說,殺死危害社會的歹徒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歹徒已經「完成了」犯罪並被拒捕,國家要反過來保障他的生命…
這不是邏輯上整個狗屁不通嗎?
而這就是某聯盟心目中的「理想制度」…

|
你看事情的角度很詭異。
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不是容許侵害他人權益,只是對於實施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人不予處罰而已。
所以不存在所謂殺死危害社會的歹徒是合理的這句話,這是句狗屁,更不可能有什麼預防性的終結之類的說法,講這句的話人正當防衛的觀念是不及格。
而是說在以保護自己或他人權益的大前提下,法律上對於實施一定行為的人,並不會處罰,但是如果行為超過法律規範許可的程度,還是會被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