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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cys070
平常沒事我看過某單位的替代役也是做在那邊滑手機,上網

真出事可能也不知道


這還算小咖, 去年底有一則新聞裡的替代役男才是不務正業, 不過都是特例啦

引用:
桃園26歲蘇姓男子兩年前在小學擔任替代役男時,戀上大他21歲、已為人妻的學校愛心媽媽,2人多次到摩鐵「開房間」,姦情因人妻家中電話費暴增露餡,但他抵死不認偷吃,被未婚、不到30歲的年輕女檢察官下令當庭脫褲驗身,確認其私密處真有人妻指稱的2道疤痕,今天被依通姦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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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5-06-01, 10:14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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