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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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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引用:
作者Crazynut
政府無作為也被罵,有想法也被罵,真是難為。

如果將心比心將自己放在執行單位,以諸君聰明的腦袋自然會過瀘掉家庭主婦,富家翁吧。

富家子弟我不建議剔除,各位想想應該可以明白。(當然這是我個人的見解啦)

整體而言我覺得這個發想也不是一無是處,訂定細則後或許有點幫助也說不定。


酒駕那摸多 喝酒的要不要列管??
情殺那摸多 失戀的要不要列管??
車禍那摸多 三寶要不要列管??
家暴呢?? 混黑道的呢??
該管不管 提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
是想證明大腦全新沒用過嗎??
舊 2015-06-01, 07:34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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