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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太久要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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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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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0
引用:
作者
Crazynut
政府無作為也被罵,有想法也被罵,真是難為。
如果將心比心將自己放在執行單位,以諸君聰明的腦袋自然會過瀘掉家庭主婦,富家翁吧。
富家子弟我不建議剔除,各位想想應該可以明白。(當然這是我個人的見解啦)
整體而言我覺得這個發想也不是一無是處,訂定細則後或許有點幫助也說不定。
有工作但收入不高,又"單身"的阿宅也要列管...
(日本有阿宅上街砍人的事件...)
基本上,只要是歸類在"魯蛇組"的,都應該列管...
(因為不穩定的因素較大... , "溫拿哥"才沒空砍人!)
2015-06-01, 06:1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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