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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上拿刀砍人只是好玩? 那換我來砍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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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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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
shtse
適當的自我防衛是 OK 的,
除非確定對方是要置您於死地的,才可殺死對方而無罪。
引用:
作者
真象
個人認為二刀以上就應判有殺人之故意
那有砍了十幾刀還說沒殺人意圖?
何況肌腱已斷,手臂功能已無法復原正常。
應判重傷害才是……
所以即使一擊斃命…
也可以辯稱:誰曉得他怎麼既不閃也沒防?
2015-05-31, 09:11 PM #
25
supst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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