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cm57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0
引用:
作者bigDDD
http://news.tvbs.com.tw/entry/438817
鳥人這個很屌
大概是濫訟的始祖

不過拜高級鏡頭越來越親民
fb裡的朋友拍鳥都拍得十分有水準
以我自己而言不太會去使用他的鳥圖
之前去八卦山欣賞老鷹
野鳥學會的各個胸前不是萊卡就是蔡司或者施華洛施奇
就不禁讓人咂舌
各個胸前都掛著一台150噴射機車
學會會長更是掛著偉士牌黃牌重車



要用人家的照片,發封E-MAIL或去電一下都很正常吧! 論文要引用別人的作品還得打上書名跟作者勒! 所以;你這種說法很怪.............
舊 2015-05-31, 02:48 PM #1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m57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