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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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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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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25
男方行為不可取,不過為了這件事情而離婚我覺得有點過份。誰能無錯,不給機會就放手那當初的結婚誓言又算啥?

不能再和平談談?如果我老婆偷偷把我的愛車給賣了,我會生氣會跟老婆吵架,但是最後她還是我老婆。
 
舊 2015-05-29, 10:46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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