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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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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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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法,超市必須採取措施來防止浪費食物,任何沒有售出但還能吃的食品,都必須加以分類,分成捐給慈善機構、當動物飼料,或做堆肥等類別。所有大型超市都必須和一家慈善機構簽約,以利捐獻食品。


這捐給慈善機構是要給人吃的嗎?
這樣結果應該是超市把食物一開始設定的到期日延長吧。
舊 2015-05-29, 10:49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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