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noeatw1990
開高爾夫疑似對向右轉直接闖紅燈,肇事後也沒對應作為。
開HINO 300貨車的駕駛可能沒繫安全帶甩出車外,
但行車速度看上去50km/h +up,以雨天來說在這種路上這樣算過快吧…
幸好車禍後還有意識撿皮包收口袋。
然後一個頭又大轉角處壓線臨停。
再加一個小發財早餐車直接吃一條馬路賣起早餐
雙線車道硬生生變成單線,幸好也是跑得快
是我的觀念有問題嗎?
我覺得全部都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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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車事故鑑定有紅綠燈號誌者,綠燈當事人有絕對路權
只要不超過限速20以上,基本上不會有肇責
2.轉角十公尺內有規定不能臨時停車,但小貨車跟小客車所停的位置
跟此事故無關,所以也不會有肇責,但應該會帶行政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