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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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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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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2
法官這次抓的點算比較有立場, 要判賠可能也說得通(反正都已經判了).

不過我個人還是覺得日後入山簽切決書, 或生死狀, 因為這次雙方都有人為.

一個是不知天高地厚硬要上.

一邊是做到厭了煩了卻還是得出動.

一個很積極去冒風險.

一邊很消極去解救.

所以...

日後...日後消防隊禁止參加山難救援,因為不專業只會害了人
發生任何山難請家屬自己去找民間團體


就像急診室的醫生接到病患沒醫好會被告一樣,那只要不接病患就不會有被告的問題啦,看到重傷患進來立刻說"我這裡不收(理由是設備不足)請轉院",專醫那些肚子痛、手腳劃傷這種病就不會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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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5-28, 12:51 PM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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