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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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drs
不管如何總應該是政府的問題吧?
現在台灣完全沒有山難和海上災難的救援機制
如果台灣發生韓國世越號沉船事件,應該也是在旁邊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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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決是「 國家沒有成立專職山難救援機構,由中央政府負責國陪」那還有話說,
但目前是「 判地方消防局需承擔責任並國陪」,這就牽扯出「 山難搜救應是否為消防局之業務」的爭論了…
另外
個人的看法是…
登山為個人之娛樂行為,
登山者得自負風險,
發生山難時,國家得派出搜救隊,
但是搜救之費用得由登山者及其家屬負擔部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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