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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據時在台漢人佔台灣總人口僅1∼2%
鄭據時漢人佔台灣總人口不到4%
滿清一到台灣就把漢人趕回中國
即使鄭時移民所傳純漢種,但因滿人來台之後,立即把鄭氏官僚、家眷、軍隊及漢人遣回其國內,斷絕反清禍根,可能一人也不留。據「華夷變態」敘述,1688年的台灣,僅有數千漢人居住。這些漢人可能是1687年偷渡來台,想搶先佔有鄭氏所留下已開墾的土地的那一批粵籍亡命之徒,或者是娶了平埔妻而獲准留台的閩籍移民,或者兩者都有,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確定的是1688年時,在台漢人僅數千人,而原住民已有七十多萬,加上禁止攜眷的聖旨,你認為這幾千個漢人即使留下來了,他們的結婚對象會是誰?
康熙時漢蕃混居難分,但也佔不到總人口的10%
若台地全為閩客所墾,則此時至少應有3萬餘閩客男子在台灣。然而我們知道,從1656年起至1732年第一次解除接眷令為止的76年間,他們除了和蕃女牽手之外,只有光棍到死。這個事實有藍鼎元1728年的「經理台灣疏」為證:
當時的台灣「自北路諸羅(嘉義)、彰化以上,淡水、雞籠(基隆)、山後千有餘里,通共婦女不及數百人;南路鳳山、新園、瑯嶠(恆春)以下四、五百里,婦女亦不及數百人」。這兩個地區當時已開墾萬餘甲,每甲以3.3人計算,可能的漢人應有3萬餘光棍,因為婦女總數才一千多,約佔男性的3%。97%的男性不娶蕃女不能傳宗接代,娶了蕃女,後代已不是純種漢人而是半蕃。
乾隆1756年,平埔69萬,山胞50萬,混血5萬人
乾隆21年(1756),累計土地開墾並無確切數字,只含糊知道21年至27年為61,967甲,因此以6萬甲當做本年的累計開墾甲數。
這年閩浙總督喀爾吉善有關台灣人口的奏摺這樣說:「台灣府屬實在土著流寓并社番共八萬四千六百一十一戶大小男婦共六十六萬一百四十七名口」。這是目前最詳細的官方資料,男女、漢蕃各多少無法知道。而奏摺上所指的「社蕃」係已歸順的平埔族,未歸順的,以及山地蕃,人口奏摺並不計入。雖然如此,閩蕃人口從本模型卻可分辨出來,那就是:以0.7%成長率估算此時的蕃口,得知平埔族有69萬,高山族50萬。此時的墾地已有六萬甲,乘以3.3,得到20萬(其中屬平埔族開墾換算而得者確定為14萬,剩下的6萬才屬閩客),三族人口共計125萬,這應是當時台灣的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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