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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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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8
引用:
作者BARON_12
前年八月起,縣府辦理縣管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出租計畫,廠商可於兩年內,在各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能板,將售電所得十%作為租金回饋給縣府;目前已設置一百五十九處,裝置容量達十三MWp(百萬峰瓦),一年多來,收到約四百二十八萬元回饋金。
縣府經發處工商發展科長許忠生表示,今年七月計畫期滿時,希望達成目標裝置容量二十MWp,全數投入營運發電的年回饋金一千五百萬元,目前與廠商簽訂十年租約,還可延長十年,二十年估計有三億元充裕縣庫。...


13MWp 一年多回饋金=428萬
20MWp 一年預計要收1500萬
算起來好像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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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5-05-27, 10:49 A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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