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G.Y.O.O
如果確定,可以像當初檢察官告發,有新事證可重新開庭,加民事撈個幾倍回來⋯
|
如果是確定的話,就不是這麼簡單的,不過反舉證要真的有多例,且那些上傳者是跟他們有關係的
我可以講一個實例 :
10幾年前,網咖盛行時,遊戲軟體公司有看到這塊市場,除了授權遊戲,也派出法務抓盜版,這些法務幾乎都是好幾家遊戲公司授權,裡面成員複雜,有法律背景的人少之又少,但是投機的人不在少數。
(法務代理公司)他們的作法:
派人去網咖(這些人幾乎都是電腦高手)→搜尋遊戲→開啟遊戲→確認有該公司遊戲→回去回報→公司統一報案→警局兵分多路(公司法務派人配合)→那些臥底電腦高手開啟遊戲→法務照相蒐證→警局作筆錄
有人會說,警察為何要努力配合,這個有人犯罪就要去抓,這是天經地義的,但在那個時代抓盜版積分比較高,會對自己組裡績效拉高,所以他們樂於配合
在人有問,那些臥底的電腦高手呢?他們都是找自己的宅宅朋友,一次多少$$,又不會將他們的底給掀了,事情辦完,就一拍兩瞪眼了~閃了!
反觀此事件,雖知道他們有釣魚之嫌,但是要舉證此上傳人跟他們有關係,要費一番功夫,才能證明,這個就要請站內惡蟲先生來解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