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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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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bigDDD
最近有看到幾個案例(因為我有在其他論壇出沒)
一般人都怕跑法院
即便到最後你可能無罪
問題是有多少人能撐過來?
你又不是老闆等級的三不五時請假上法院可能嗎?
所以聽到滿多都私下和解的
而且和解金有聽過10萬開始談的


有看到一些在論壇訴苦的案例 (包括一些詭異的道歉文),
其中不少當事人透露出因為業者以刑逼民怕背上前科影響出路才和解.
     
      
舊 2015-05-26, 04:07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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