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9
我知道買賣當的當下是違法 因為合宜宅10年內不能買賣 所以我就說我可以配合呀
房產登記我可以等你10年後過戶給我 稅法該繳的房屋稅我也會負責 銀行法貸款我前面也說了 就是幫你繳房貸 我們公司阿姨有抽到 如果他用這間房子去貸款 我就是幫她繳這筆錢呀 所以我才說前提是要可以讓我搬進去住
換句話說 就是我公司阿姨抽到一間浮洲 她怕危險不敢住 可以賣給不怕死的我 但買賣不是馬上成立的 是我10年間幫你繳房貸 10年後過戶給我 但是前提要讓我搬進去住 這樣說 您可以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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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找任何一間地政事務所問問你所說的東西合法與否
跟你配不配合無關
附帶購買協議的承租十年,買方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相關法令你到底是理解還是不理解?
難道說我可以幫你幹掉妳的先生/太太,然後你去報失蹤,或是拖到時效到,這也是配合?
配合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