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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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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et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9
花時間,搞不好還要跑外縣市地檢 (高雄跑桃園之類)
除了時間 , 還有那種心裡壓力
跑個2~3次就想花錢消災了

其實重點就是 有無散播

有價散播 = 販賣
無價散播 = 分享

2者如果被告,通常都是賠錢

很多人都喜歡很浪漫的在FB上貼歌 ,
這個歌如果有板權 , 真的很危險!!!

以前BLOG,人家還要去查IP,找出你是誰
FB跟本就是很明白的跟人說 [我公開貼板權物]
舊 2015-05-25, 08:49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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