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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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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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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ba
不對
1.是變換車道未注意後方來車,或轉彎時未禮讓直行車輛
2.未注意車前狀況

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是有分別的...

但是恐龍跟三寶會不會分就不知道了,不然怎麼叫恐龍跟三寶呢?
補上最近看到一個有趣的案例:
誰能比我盧?三寶的撞車自白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d=283882&page=1)
建議先不要看完整版劇透,等看完回頭再看一次更好笑

我的天呀......底下她還回應為什麼對方不會停車或閃開?
說對方有在注意就不會車禍 , 要告對方"應注意而未注意".....
一樓那也許多經典句 , "車禍不是沒有違規就一定是對的".....
今天終於見識到三寶果真是沒有極限
     
      
舊 2015-05-24, 11:13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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