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因為大眾慣於見風轉舵
只在乎個案的評價
不在乎原則的確立
看到這個案子
就覺得法官輕判怎樣怎樣
怎麼不"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看到蘇建和江國慶一類的案子
就又要求法官應該尊重程序正義
一分證據 定一分罪
有這樣的主人
很容易被操弄的
|
台灣法官本來就沒有原則了,要人家看什麼原則。本來就都是欲加之罪,自己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古早時候一堆被「應注意而未注意」害到一輩子烏有的人有多少?這就是你說的「原則」?你要不要去試一下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滋味?
不要只會在那裡唱高調,因為你不是被那些自以為是的原則害到的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