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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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dsmt
舉個例,什麼叫「多少冤案都是這種心態造成的」?
刻意扭曲別人的意思,強扣別人帽子,罵人罪刑不亞於殺人犯。請問你覺得你的罪刑又相當於殺幾個人?
我前面不是說了,台灣法官以「實質影響力」,精彩地表演出了自相矛盾的能力,請問他們已經相當於殺了幾個人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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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
不就是你這種自以為正義的人嗎??
這種偏激的人
又如何能掌握審判的權柄??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你又如何肯定
你所欲加之罪
確是何人所犯??
光是這種自以為超越法律
自以為"我一定對"的思想
就不應該坐上審判台
還有 你是法官嗎??
如果你不是法官
你有什麼心態
都不會犯下我所言"不亞於殺人犯的罪刑"
我罵的 是有你這種心態的法官
你是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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