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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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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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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GGG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522&Itemid=100
你應該引建築法才是
第九十三條 依本法規定勒令停工之建築物,非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工;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者,除強制拆除其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法律哪一點講到工地安全

施作工程跟工地安全啥時放上等號了
舊 2015-05-22, 08:29 PM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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