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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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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GGG
遠雄可以出示停工公文推說 是柯p叫他停工的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3761&Itemid=114

第三十二條 營造業之工地主任應負責辦理下列工作:

一、依施工計畫書執行按圖施工。

二、按日填報施工日誌。

三、工地之人員、機具及材料等管理。

四、工地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及其他工地行政事務。

五、工地遇緊急異常狀況之通報。

六、其他依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營造業承攬之工程,免依第三十條規定置工地主任者,前項工作,應由專任工程人員或指定專人為之。

真的,工安想要卸責,等遠雄放棄案子再說
舊 2015-05-22, 07:36 PM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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