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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臉打到對方臉都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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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
gigamo
柯P發表言論方式最好還是改一改,柯P現在不是在醫學院教學生,是臺北市政府的長官。
要開抱怨或指責他人的記者會,須要明確的證據。
那個董有沒有喝酒,其實大家心理有個底,
但應該在事發當時,找人證並當埸質問那個董有沒有喝酒,馬上辦個記者會。
那個董就GG了。
事後才說那個董開會前喝酒,而且拿『LINE』當證據,完全Low掉了。
這是故意的
算準對方以為沒證據而狡辯
最後一刻把底牌show hand來個將軍
看樣子你不夠奸詐
2015-05-22, 01:32 PM #
9
albert@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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