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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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acowave
不困難,當初因為土地大多國有,但國有單位可以任意蓋房,如國軍眷村在台北市內有很多小型的眷村就是這樣,我們那邊的新和新村就是如此
所以到後面就是兩造互扯,地方政府與國有機構互踢皮球,鐵路倉庫很多都這樣
我家跟左右鄰居大多都是為了眷村服務遷過去的,遷過去就是買國軍造好的建築,然後他賣給你,你經營服務,簽約的買賣方通常都跟政府無關,跟軍方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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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我不知道,不過另一位那個
根本在簽的時候就預知可能會有問題了
不然不會寫那條上去
所以應該也不是你說的可以任意蓋房
至少蓋完賣的時候,他知道要附註那一條
(他知道有風險,只是沒有跟客戶講)
搞到買的人求救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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