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acowave
*停權中*
 
tacowa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kize
這也要說明..我們受害戶都有房屋買賣合約書
是一切合法的"公文",很大吧..
("公文"都這樣了,那一般人那些"私文"...)

在我們跟律師問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律師翻開房屋買賣契約書,其中某一頁有一條小字
[買賣地上物後,任何房屋土地糾紛,與國防部無關]
然後抬頭看我們
[這樣就把你們踢掉了..]
我們根本不知道耶..


我們沒有這條,但是他用負責人已經中風不能視事,此事不能鑑真
國防部沒有存檔,沒有存檔,沒有存檔................

所以我們不屬善意第三者,直接套用台北市優惠補償條例,每戶200,一個戶長10叫你走人
詳細內容有張自拆通知書&台北市優惠補償條例,要翻翻檔案
舊 2015-05-21, 08:21 PM #3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acowav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