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udoy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MUS
這件事情4月底其實就已經有過新聞了, 先前已經通過都審和環評, 撤件補資料後4/28又補送審



正常不是應該先買票後上車
結果先上車後補票也可以當作正當理由
把不正常當正常?

更何況
補件的
第三次建照變更,有關商場、職場隔間的變更
跟這次81處不符是不是相同
我是不知道啦!
不過你一直拿這說,想必應該很清楚第三次建照跟81處不符是不是相同吧!!
舊 2015-05-21, 12:04 PM #1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udoy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