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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david_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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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
引用:
作者MUS
延期不延期, 是雙方協商後的處置, 可罰款可補償可拆除, 方法多樣.
另外你提的這些問題是律師和市府要答辯攻防的問題, 我提的只是攻防的可能性
光舉問題你自己也沒答案, 例如環團護樹聯盟阻礙了主建物的哪裡, 如果真的有, 你知道在哪裡嗎?
不用替我冠什麼替遠雄找理由的帽子, 要冠的話你也變成是在替市府凹非公安以外的理由.


你以為市政府都是笨蛋你最聰明嗎?

這很明顯就是已經讓遠雄在哪裡耍賴拖延了快半年了

所最後決定做的動作

市政府也說得很明白

歡迎遠雄提假處分

如果法院認為遠雄在解釋後 可以復工

台北市政府也樂於讓遠雄復工

既然這麼多沒穿褲子的不相信台北市政府

那讓法院認證不好嗎?

什麼叫做依法....這也是依法的一種....不是嗎?
舊 2015-05-21, 11:40 A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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