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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新聞]四人結夥尋仇,偷襲成功後,反遭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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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ror37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3
引用:
作者
Error37
要嘛檢察官要給陪審團產生「這是自衛殺人」的想法
→然後就可以把舉證義務推給被告律師了(是嗎?)
→反而變成是律師要說服陪審團「這不是防衛過當」(imperfect self-defense)
→ (是嗎?)
改一下,我的意思是說
引用:
作者
Error37
要嘛檢察官要給陪審團產生「
這是防衛過當
」的想法
→然後就可以把舉證義務推給被告律師了
→反而變成是律師要說服陪審團「這不是防衛過當」(imperfect self-defense)
2015-05-20, 05:32 AM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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