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razynut
其實有很多是檢察官烏龍找了個奇怪的理由起(奇)訴,依照法律當然最後不起訴。最後法官無辜被罵恐龍。
有時我都懷疑這些檢察官是無知還是有不為人道的理由故意這麼作……(好像有掀出來一、兩個確實有問題的)。
所以全罵法官恐龍當然太過,說法界黑暗應該就沒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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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是律師太混,也有的時候是檢察官、律師、法官對某個法條見解不一,畢竟法學界有很多大咖自承一脈,甚至乾脆是海歸,也各自有徒子徒孫,當然也有的根本是收紅包了
要說法界黑暗也行,官僚習氣也可以,但直接罵恐龍或是奶嘴法官就是在暴露自己的法盲事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