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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cliff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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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引用:
作者aerocat
用民法205條去打民事,輸了再來說法官恐龍吧。

不自己看判決書,只看新聞你是被騙不夠多嗎?
自由標題下「真扯!30萬借1月還570萬 判非重利」 ,實情是陸續借了140餘萬,還了250幾萬,剩餘無力償還+跳票。

這種沒有案外案我才不相信。


不行喔,只要判決是不合意的、不順眼的,都叫恐龍法官。

如果有人幫忙科普法律觀念,試圖解釋為何法官這樣寫判決,還會被酸是法匠喔

每次這類討論走向一定都是這樣,毫無例外
舊 2015-05-18, 05:14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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